商品现货交易市场作为市场要素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衔接供需、活跃贸易、市场定价、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关键性作用。2022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大会报告提出要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商品现货交易市场作为承接生产端与消费端的交界点,其规范、有序的发展,有利于带动上下游产业集聚升级,刺激内需,将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在探索建设多层次商品交易市场体系。与发挥风险管理功能为主的期货市场不同,现货市场主要聚焦现货定价、实物交收功能。然而,在发展过程中,存在部分现货交易所采取类期货、高杠杆、虚假、对赌等方式进行商品交易,扰乱正常的商品交易秩序。2011年11月1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38号文”),建立由证监会牵头、多部门参加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严控商品交易的风险,维护市场运行的秩序,激励行业改革创新。在经历多年的市场清理整顿和“回头看”监管之后,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已基本告别“小散弱”的格局,重新焕发生机。
2019年2月,由商务部、银保监会及证监会等12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商品市场转变经营模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交易模式和规则创新,稳步推进平台经济发展。2022年4月,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加快推动商品市场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鼓励打造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加快推进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建设,不断完善交易规则。国家层面充分肯定与强调商品现货交易市场发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对创新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新时期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目标下,商品现货交易市场逐渐形成如下发展特点:
1、“国资+民营”配合
各地方政府认识到交易场所在行业发展中起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开始主动牵头设立现货交易场所,并利用国资平台出资入股。相比民营资本运作,国资背书下的现货交易场所具有更高的战略定位,更强的产业资源调度能力,更能规范化运营,充分服务实体经济,实现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海南通过由政府牵头联合多家国有企业与产业主体共同发起设立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挥产业资源整合调度优势,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将构建独具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大宗商品定价中心。
2、“现货+期货”联动
割裂的交易市场将对商品定价机制的有效性和商品流动效率造成不利影响,现货交易市场的长远发展需要借助兼具市场和金融属性的期货平台,通过期现联动,推动资本和实体的良性循环,从而提高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交易所与交易商都将在期现联动中获益。如浙江国际油气交易中心的浙油仓单在上期所上线,通过建立上期标准仓单和浙油仓单的双向仓单资源共享和互通渠道,探索发展期现联动新模式。
3、“线上+线下”结合
通过“互联网+”技术,构建一个线上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引导跨界资源整合,实现信息、顾客、商品、服务、配送等线上线下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该模式减少商品流通中间环节,有效降低商品交易成本,满足多元化购销需求。如江苏惠明农产品流通中心依托线上交易为线下滞销农产品打开了销路,通过建立符合现货交易习惯的质量分级标准,保证线下交收的同时,推动了相关农产品价格指数的形成,实现“价格发现、产能预售、促进流通”的目的。
4、“综合+特色”并行
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已不仅具备交易功能,也整合了资金清算、仓单交易等模块,并提供仓储物流、保险、供应链金融等服务,构建一个综合性的服务平台。地方现货交易平台因地制宜,发挥地方资源禀赋优势,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商业模式。如山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聚焦“1+1”模式,搭建1个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和1个电子仓单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山东省优势产业,依托山东日照港口优势,推进山东铁矿石、橡胶等优势品种上线交易和产业培育,并设计调期交易、订单专场等业务模式,以契合港口贸易商的业务发展需求,此外,日照港的贸易集散功能也为交收仓库的布局提供便利。
5、“场内+场外”协同
一方面,场外市场作为场内市场的延伸及补充,可以加强实物商品价格的传导机制,满足客户对合理定价和远期风险管理需求。在场内交易模式设计、交收仓库布局、交易品种开发等方面,场外市场也为场内市场提供实践经验。如广西泛糖交易平台建立订单农业服务平台,着力构建贯穿蔗糖产业链上游的平台化生产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帮助实现场外市场中糖料生产“耕、种、管、收、运”全链条运作,保障场外服务商与产业方的稳定购销关系。